来信选登→
您好,请问工作单位调动后,如何办理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?
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5-05-20 来源: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
信件信息
信件标题: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 |
信件编号:2025051900000101 |
来信日期:2025-05-19 |
办理时间:2025-05-20 |
办理进程:已办结 |
来信人员:*** |
来信内容: |
您好,请问工作单位调动后,如何办理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?
信访答复内容(为保护网民隐私,网民个人信息不作公开)
你好!
你于2025年5月19日通过“局领导信箱”咨询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有关问题收悉。现答复如下。
根据《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》(成公积金委〔2021〕7号),职工已与新的工作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,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(含)6个月以上,且原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为封存或托管状态的,可通过"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”微信小程序或到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办理转移手续。账户转出的,应在原中心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。
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!
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
2025年5月20日